济南知识产权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37053303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知产案例

“100元国资项目”终以52.5万元成交

2018年7月4日  济南知识产权纠纷律师   http://www.kdhpu.com/
备受争议的上海华侨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公司”)24.5%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本刊2007年11月26日T02版)终于有了结果。原本只有100元的挂牌价格最终以52.5万元的价格成交,受让方仍是公司原股东。产权市场发现股权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作用得到了初步显现。但业内人士指出,从该项目中,产权市场运作不够规范、规则尚不完善的问题也进一步暴露。  上海华建52.5万元拿下  2007年8月21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华侨公司24.5%股权转让的项目,挂牌价格只有100元。虽然从华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看,公司净资产为负,但市场人士认为,华侨公司是上海仅有的14家具有可以在上海从事留学咨询服务资质的公司。仅这项特许经营权和无形资产就价值百万元以上!  到2007年9月21日挂牌结束,有两家投资人举牌受让——上海华建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建”)和上海澳又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又星”)。上海华建是原华侨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但是,挂牌结束后,出让方却对受让方不予资格确认,迟迟不肯制作出让文件,导致该项目无法进入下一阶段的竞价拍卖。  在澳又星公司多次催促,上海联交所的积极协调下,今年1月18日,也就是在挂牌结束之后5个月,澳又星公司终于收到了出让方的竞价邀请。出让方选择了一次性报价而不是常用的电子竞价方式。1月21日,上海华建和澳又星领到了出让文件。1月31日双方分别向上海联交所递交2万元的保证金。2月4日上午,也就是春节长假前两天,双方递交竞买文件。澳又星作为一般竞买人,报价52.5万元;上海华建是优先竞买人,行使优先权上限为220万元。竞价结果是华建公司以52.5万元获得该笔股权。  澳又星表示不满  对于竞拍结果,澳又星表示不满。  澳又星方面表示,在一次性报价这种竞价方式中,对怎样行使优先受让权,产权交易市场没有清晰的规定。目前操作中以上海市产权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教材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在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中,优先竞买人可以设定行权价格的上限和下限;如果一般竞买人的报价在上、下限之间,则优先竞买人为受让人,受让价格为行权价格的上限。而华侨公司出具的出让文件中“竞价须知”有条款规定,优先竞买人可以设定行权价格的上限和下限。如果一般竞买人的报价在上、下限之间,则优先竞买人为受让人,受让价格为一般竞买人的报价。  澳又星方面认为,该条款让有优先权的竞价人可以设立报价的上限和下限,如果优先受让人的报价下限是起拍价,而上限是无限高,则无论一般受让人报怎样的价格,优先受让人均可以一般受让人的报价成交,却不需要为无限高的上限负任何责任。  对于竞价方式的异议,澳又星方面在出让文件规定的尽职调查期间已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和联交所提出,但各方未予回复。  实际的结果也如澳又星担心的那样,上海华建行使优先权的下限为起拍价100元,上限为220万元。一般竞买人澳又星的报价毫无意外地落在上海华建设置的上下限之间。结果,上海华建以52.5万元的价格顺利地拿到了这部分股权。  此外,澳又星方面还指出,《上海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价款结算管理规则》(沪产管办[2007]49号)将于今年3月1日生效,其中规定“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划入联交所产权交易价款结算账户,联交所向受让方出具产权交易价款交割凭证。”  而华侨公司偏偏选择年关临近、3月之前来完成竞价,这就让人产生联想——交易的价款回避了联交所的监管。就是说,上海华建究竟付给出让方华侨公司的是52.5万元、100元还是一分不付就不得而知了。  出让方的有关人士则回应,该股权转让项目是按照上海联交所的正规程序进行的,目前已经平稳结束。在一次性报价当天,产管办、联交所以及静安区公证处都派人亲临现场,对于竞价结果,公证处已经出具了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当天竞价过程中,澳又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如果说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对一般竞买人有什么不公的话,那也不是针对华侨项目个案、不是针对澳又星一家公司的。